魯人社字〔2020〕50號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開展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技能人員水平評價由政府認定向社會化認定轉變,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評價機制,加快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構建“標準化、專業化、實體化”評價組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90號)和《關于持續征集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的通告》(中就培函〔2020〕16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在我省開展社會培訓評價組織(以下統稱評價機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機構征集范圍和條件
評價機構征集范圍為以人才培養服務為主要工作職責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含企業、行業協會、高等院校、技工院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等),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山東省內依法登記,具有規范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社會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失信等不良行為記錄;
(二)在擬開展評價的職業領域具有廣泛的影響力,在所申報職業(工種)方面有較豐富的考核評價經驗,具有完善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管理和質量管控制度,有突發情況應急處置預案;
(三)設有專門負責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內部機構,配備與評價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具有滿足評價工作的考評人員、監考人員、督導人員和專家團隊等;
(四)具備相應的基礎條件,有標準化理論考場、配套考試所需的網絡和考試機,有與技能操作考核相適應的場地、設施設備、儀表儀器等,有身份識別、信號屏蔽、音頻視頻監控等信息管理設備;
(五)能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提供穩定的經費保障,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不以人才評價為營利目的;
(六)企業申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須先取得技能人才自主評價資質;行業協會申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應有符合條件能夠承擔評價工作的單位會員。
二、試點職業(工種)范圍
試點的職業(工種)為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技能類職業(工種),以及后續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或備案的技能類職業(工種)。準入類職業資格不納入評價范圍。評價職業(工種)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開展評價活動;沒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可依據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的評價規范開展評價活動。
試點期間,職業技能等級原則考評三級,分別是: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根據評價機構的條件賦予相應等級。
企業應在本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備案范圍之內申報;行業協會應在行業協會的主體業務范圍內申報;高等院校、技工院校應在本校的主體專業(工種)范圍內申報,開展的認定工作等級不得超過學校的培養層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在本培訓機構開展的主要培訓職業(工種)范圍內申報。每個評價機構試點評價職業(工種)不得超過3個。
三、申報材料和流程
(一)申報材料
1.《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
2.《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方案》(見附件2);
3.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4.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在崗在職記錄,考評員、督導員有效資質證明;
5.滿足評價要求的場地、設施、設備等有效證明;
6.信用報告或誠信承諾。
(二)申報流程
1.省屬企業、行業協會、院??稍谑〖壣陥?,也可在單位所在設區的市申報;
2.市屬企業、行業協會、院校在設區的市申報;
3.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在設區的市申報。
有意愿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評價機構,向省、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提出申請,通過全省職業技能等級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材料提交。
4.省、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據實際需要,采取材料核驗、專家論證、現場考察等方式進行技術評估,遴選確定評價機構及其評價職業(工種)范圍,并將評估結果進行公示,向遴選確定的評價機構賦予機構代碼,并出具回執。各市需將評價機構名單、機構代碼和工作方案等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向社會公布評價機構及職業(工種)目錄等信息。
各市應擇優遴選2-8家機構進行試點,經總結評估后逐步推開。遴選確定的評價機構先行在申報地范圍開展評價工作。需要面向全省跨區域進行認定工作的,由申報地擇優推薦,經省協商相關市后開展評價工作。
四、評價的組織實施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按照《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規則》(另行下發)組織實施,基本流程如下:
?。ㄒ唬┲贫己擞媱?。評價機構應制定認定考核計劃,內容包括評價流程、評價職業(工種)、時間場次安排、考生名冊、監考員、考評員、督導員信息等。制定的考核計劃須提前5個工作日報省、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二)考務組織。評價機構應根據考核計劃,按照命題技術規程和技能等級標準,落實場地、設施設備、原材料、試題試卷和考務人員等,確??紕战M織實施過程嚴格管理,規范有序。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對評價組織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三)結果公示。評價機構對認定結果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評價機構將結果信息上傳到全省職業技能等級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經市、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核后由評價機構頒發證書。
(四)證書信息。評價機構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的編碼規則和證書參考樣式,制定并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電子證書。頒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信息納入全省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信息查詢系統,免費向社會提供證書信息查詢服務。
五、時間安排
(一)2020年5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省屬企業、行業協會、院校向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提交材料。6月15日前,完成遴選確定工作。
(二)2020年6月15日前,各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完成本市首批評價機構的征集遴選工作。
(三)首批征集遴選工作結束后,結合實際,持續開展遴選確定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統籌指導。對經評價認定、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納入技能人才統計范圍,落實相關政策。引導支持評價機構積極主動為“技能興魯”“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以及就業重點群體等提供評價服務。
(二)各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做好技術支持服務和質量監管工作。要成立專家評估組織,做好評價機構遴選確定工作。要推行“雙隨機、一公開”“互聯網+監管”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加強對評價機構的業務指導,加大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力度,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三)評價機構規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要在規定的職業(工種)范圍內,獨立開展評價活動,評價規模要與評價能力相適應。要制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務管理、質量管理、證書管理和收費標準等管理辦法,并向社會公示公開。要規范工作程序,加強考務管理,并建立問題回溯和責任追究機制,提高評價質量。要按照“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原則承擔主體責任,主動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監管。
試點期間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31-86013178。
附件:1. 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基本情況表
2. 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方案(模板)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5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